一、基本概念
1、合格评定
在ISO/IEC指南60:1994中合格评定定义为:直接或间接相关要求被满足的任何有关活动。
合格评定包括认证和认可两类,目前合格评定活动的主要内容如图9—1所示。
| 合格评定 | 认证 | 1、产品认证 |
|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 4、环境标志认证 |
| 5、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 |
| 6、其他认证 |
| 认可 | 1、校准/检验机构认可 |
| 2、认证机构认可 |
| 3、审核员/评审员资格认可 |
| 4、培训机构认可 |
2、认证
认证是指出认证机构依据特定的审核准则,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受审核力实施审核,并就特定事项的符合性进行确认的活动。
认证的主要含义可以理解为:
a、认证的对象是特定的事项,如产品,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
b、认证的依据是客观的标准和要求;
c、认证的程序和方法是科学和规范的;
d、认证活动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实施;
e、认证的结果有明确的书面保证,如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
3、认可
认可址指由权威机构依据规定的准则和程序,对某一团体和个人具有从事特定任务的能力给予的正式承认。
认可的主要含义为:
a、认可的对象是从事特定活动的团体和个人,如认证机构、审核员、培训机构、检验机构等;
b、认可的依据为ISO/IEC指南和本国的认可准则;
c、认可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通过认可评审的方式得出客观结论;
d、认可活动由权威团体实施;
e、认可的结果具有权威性,—般由认可机构以认可证书及标志表示;
4、认证和认可的区别
认证和认可的主要区别可以从表9—1中看出。
表9-1认证和认可的区别
| 项目 | 认证 | 认可 |
| 主体 | 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 | 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权威地位的机构 |
| 对象 | 被认证组织的特定事项,如产品、体系等 | 从事特定活动的机构和人员 |
| 目的 | 对被认证组织产品或体系等主题事项提供符合性的书面证明,使公众确信其符合规定要求 | 对被认可方从事特定活动的资格给予承认和批准 |
| 内容 | 依据特定的标准对特定事项的符合性进行审核与评定,以确认其对标准的符合性 | 依据特定的准则对机构或个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能力予以评定,以确认其所具有的能力 |
二、国际认证/认可制度介绍
(一)认证的起源和发展
最初的认证是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的质量认证,它是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质量认证的原动力在于购买方对所购产品质量的信任的客观需要。评价的方式是由产品供方(即第一方)进行的自我评价和由产品的需方(即第二方)进行的验收评价。随着当代工业化生产的发展,市场经济逐渐发育起来,民众也逐渐意识到:第一方和第二方的评价由于受评价技术和各方利益的影响而存在着—定的局限性。因此,由独立于供需双方并不受其经济利益制约的第三方,以公正科学的方法对产品的特性进行评价并给公众提供—个可靠的保证,已成为市场的需要。于是,由民间自发并为适应市场需求而形成的认证活动应运而生。
认证工作从起源至今经历了一个世纪,从民间走向政府,利用认证制度可有效的规范市场。近年来,随着世界经贸的发展,认证活动逐渐向深度、广度拓展。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
认证活动之所以只有生命力,并得以迅速发展,一是因为由独立的技术权威机构按严格的程序做出的评价结论具有高度的可信度,二是由于认证为法律部门在推动法规实施时提供了紧急、有效的支持,从而取得了政府对认证的依赖,提高了认证的权威地位。
(二)国家认证/认可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随着认证市场的开拓,各类从事认证的机构纷纷诞生。一方面,这推动了认证工作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其中混杂了一批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败坏了认证的声誉,同时也给客户带来了损失。例如:在美国从事认证的机构多达400多家,在欧洲则有1000多个认证机构、近10000个产品检验机构。这种数量过多,良莠不齐的局面使客户无所适从,客户迫切希望政府出面给予规范的管理。
1982年,英国政府发表了《质量白皮书》,检讨了英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声誉下降、市场份额越来越小的原因,提出了许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建立国家认可制度,对在英国从事认证的机构实施国家认可。认可的准则采用ISO/IEC指南及英国的补充规定。1985年,在英国贸工部的授权下,由英国标准化协会等16个来自政府部门、工业联合会、商会等单位组成了英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组织(NAMAS)。1995年5月,为进一步适应国际要求,又将NACCB与NAMAS合并为UKAS——英国国家认可中心。
在英国的带领下,特别是欧共一体化的要求,使得欧共体12国和欧洲贸易联盟7国纷纷建立起本国的国家认可制度。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日本、东南亚国家也相继成立本国的认证机构,建立起国家认可制度。
我国于1981年成立了第一个产品质量认证——中国电子元器件认证委员会,其后成立了中国电工产品安全认证委员会,它们分别属于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IECQ)和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安全认证体系(IECEE)全权成员。1993年,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在充分研究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认证制度的总体方案,确立了各种质量认证形式的基本原则和组织结构框架,为我国的认证和认可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国际互认的意义与发展趋势
1、国际互认的意义
随着认证的普遍开展,带来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即由于各国认证制度、认证准则与方法的不统一而导致认证结果的可信度不同,在商品流通中形成了技术壁垒,给企业带来重复审核、重复队证、重复收费等多重负担。统一认证制度、实现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已成为当今国际认证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一大课题,也是国际贸易自由化的必然结果。统一各国认证制度并逐步走向以国际标准为依据的国际认证制度已成为当今国际认证领域的发展趋势。
2、国际互认的发展
认证的相互承认建立在各国认证制度的同一性基础上,即:各国认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一致,认证实施的程序、方法与准则一致,实施认证审核的审核员水平一致。
为了创造国际互认的基本条件,国际标准化组织于1985年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合格评定委员会(ISO/CASCO),研究、制定有关认证制度的各类标准和指南。目前己发布的ISO/IEC指南61《对认证/注册机构的基本要求》、ISO/IEC指南62《对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和ISO/IEC指南6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等,对实施互认及多边承认提供了依据。
目前,国际互队的实施主要依托于由各个国家认可机构组成的国际互认组织进行。
3、国际互认组织简介
为了适应近年世界经济贸易飞速发展的需要,许多国家的认可构自发的组织起来,研究并探索实施认证的国际互认途径。这些组织在促进国际互认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方面作了许多努力,推动了国际互认的进程。其中最有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的国际互认组织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ATCA)。此外,—些区域互认组织对国际互认的发展出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a、国际认可论坛(INTERNATIONALACCREDITATIONFORUM,IAF)
IAF是国家认可机构的多边组织,它成立于1993年1月,由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发起。
IAF的宗旨是通过建立并遵循共同的认可与认证准则,开展国家认可机构间的同行评审,实施认可结果的互相承认,进而在认证领域实现全球互认。
目前,IAF认可机构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和中国等国家认可机构,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CNACR)是IAF多边协议管理委员会成员。
b、国际审核员培训与注册协会(INTERNATIONAL AUDITOR AND TRAINING CERTIFCIATION ASSOCIATION,LATCA)
IATCA建立于1995午7月,是由各有关同家的审核员注册(认证)和审核员培训课程提供的批准机构组成的一个国际组织。
IATCA的任务是在世界范围内对质量体系审核员的注册和审核员培训课程提供的批准提供国际互认机制,其目标是:
1)审核员的认证/注册和审核员培训课程的批准被普遍地等效的接受;
2)取消对于审核员的多次认证/注册及审核员培训课程提供的多次审批要求。
IATCA下设多个专门工作组:
·审核员承认准则和验证起草工作组(IATCA/WGl)
负责制定质量体系审核员准则和实施规则,包括审核员申请注册证明文件的验证准则,审核员面试要求,以及升级换证,监督和申述等有关文件。
·审核员培训课程准则和评价要求起草工作组(IATCA/WG2)
主要负责拟订对培训课程及培训机构的管理、学员考试、评价及教师资格等要求。
·IATCA章程和IATCA多边互认协议起草工作组(IATCA/WG3)
主要负责修改IATCA章程和实施准则,拟定多边互认协议(MLA)条款及MLA的审核规则及程序,包括拟定IATCA章程并考虑与IAF及其他地区认可组织协调一致的问题。
·环境审核员准则起草工作组(IATCA/WG4)
负责拟订环境审核员(包括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和技术审核员)的注册准则、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课程的批准和注册。
我国是以CRBA/CSBTS名义第一批签署IATCA成员理解备忘录(MOU)的国家之一,并一直是IATCA的执委会成员。
c、区域认可合作组织
1)太平洋队可合作组织(PCA)
PCA是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成员经济体认可机构为主导,并向其他区域国家认可机构开放的区域性认可机构多边合作组织。
PAC在多边互认协议和有关认可准则等问题上采取与IAF协调一致的作法。
2)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
EA是欧洲共同体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成员国的国家评定和认可机构的欧洲区域性互认组织,旨在推动欧洲各国的认可/认证活动,英国、瑞士、瑞典、德国、法国、荷兰等17个国家的认可机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EA是最早实施环境管理认证互认的国际互认组织。
此外,区域性合作组织还有泛美认可合作组织(LAAC)和南部非洲发展中国家认可组织协会(SADCA)
三、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现状
我国自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以来,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发展,有力的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保证ISO14000系列标准的实施,必须加强对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统—部署,统一管理;必须与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相结合,体现污染预防,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加紧我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与国际接轨。
截止到2001年6月底我国认证了20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有近700家组织通过ISO14001认证,其中认证数目最多的是电子电器、机械占总认证企业数的64%。表9—2是截止2001年6月底国内认证认可组织的行业分布。
表9-2截止到2001年6月底已通过认证的组织的行业分布
| 序号 | 行业名称 | 数目 | 序号 | 行业名称 | 数目 |
| 1 | 采矿业及采石业务 | 32 | 11 | 基础金属及金属制品 | 32 |
| 2 | 食品、饮食和烟草 | 12 | 12 | 电子、电气及光电设备 | 320 |
| 3 | 纺织品及纺织产品 | 16 | 13 | 其他未分类的制造业 | 4 |
| 4 | 纸浆、纸及纸制品 | 4 | 14 | 建议 | 12 |
| 5 | 焦碳及精练石油制品 | 12 | 15 | 其他运输设备 | 32 |
| 6 | 化学品、化学制品及化纤 | 52 | 16 | 发电及供电 | 14 |
| 7 | 医药品 | 12 | 17 | 宾馆及餐馆 | 4 |
| 8 | 橡胶和塑料制品 | 4 | 18 | 其他服务 | 4 |
| 9 | 混凝土、水泥、石灰、石膏及其他 | 4 | 19 | 公共行政管理 | 4 |
| 10 | 机械及设备 | 128 | 20 | 其他社会服务 | 8 |
注:其他电力行业所示:核电/火电